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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发布时间:2022-05-24     作者:     分享到: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Tien-yow Jeme Civil Engineering Prize),简称詹天佑大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全国建设系统工程奖励项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首批核准的科技奖励项目,也是中国土木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科技创新的最高荣誉奖、“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奖项。


奖项历史

    1999年,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

    2001年3月,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首批核准登记,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为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奖项。

    2003年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由每两年评选一次改为每年评选一次。


奖项设置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获奖工程一般不超过30项,必要时可设立“特别奖”。主要授予在科技创新(尤其是自主创新)和科技应用方面成绩显著的优秀土木工程建设项目,获奖项目应充分体现“创新性”、“先进性”和“权威性”。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者可获得下述荣誉。

    一、对获奖工程的每个主要完成单位(报奖单位),授予詹天佑大奖荣誉奖杯、纪念奖牌及获奖证书。

    二、在科技、建设及学术报刊以及学会网站上,公告获奖名单,在新闻媒体上介绍获奖工程,展示科技创新成果。

    三、对每届获奖工程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工程集锦》大型图集等宣传材料。


组织流程


评选组织

    评选范围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评选范围包括下列各类工程:

    一、建筑工程(含高层建筑、大跨度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小区工程等);

    二、桥梁工程(含公路、铁路及城市桥梁);

    三、铁路工程;

    四、隧道及地下工程、岩土工程;

    五、公路及场道工程;

    六、水利、水电工程;

    七、水运、港工及海洋工程;

    八、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九、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燃气热力工程);

    十、特种工程(含军工工程)。


    评选机构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评选机构由詹天佑大奖评选委员会和詹天佑大奖指导委员会组成。

    詹天佑大奖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由各专业的土木工程资深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名;建立评委专家库,每届选取部分专家组成,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共同聘任。

    詹天佑大奖指导委员会负责工程评选的指导和监督,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有关部门以及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的领导组成。


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单位必须是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团体会员。申报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工程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在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尤其是自主创新),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二、必须突出体现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代表性。

    三、必须贯彻执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理念。

    四、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质工程。

    五、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对建筑、市政等实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是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核验的工程;对铁路、公路、港口、水利等实行“交工验收或初验”与“正式竣工验收”两阶段验收的工程,必须是已经完成“正式竣工验收”的工程。 [1] 


评选考核

    提名推荐

    根据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评选工程范围及申报条件,由下述几个推荐渠道各相关单位,组织对所属专业领域(地区)的工程项目进行遴选后推荐,每家推荐单位最多可以推荐参选工程三项。

    一、建设、交通、水利、铁道等有关部委(单位)主管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工程学会或土木建筑学会(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港澳台地区受委托的相应组织;

    三、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专业分会(委员会);

    四、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等业内大型企业。


    提名申报

    一、在推荐单位同意推荐的条件下,由参选工程的主要完成单位(报奖单位)共同协商填报“参选工程推荐申报书”,并提交相关的申报附件材料。由第一报奖单位(即主申报单位)负责协调并提交推荐申报书及相关申报附件材料,并负责日后与各家报奖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二、参选工程的报奖单位应为该工程项目在技术创新与先进科技成果应用方面的主要完成单位(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和建设、监理单位等);每项工程的报奖单位原则上限报5家(其中施工单位的建安工作量应超过5000万元),对特殊工程可适当增减。


    专业预选

    一、根据参选工程类型,按相近专业分成若干专业组,由预选评审组进行专业预选,提出候选工程报评选委员会。发挥专业专家的技术把关作用。

    二、预选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各专业分会协办;预选评审组原则上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的专业分会或其他相应专业领域的学会(或相近专业分会联合)为基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三、必要时,对于选出的工程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大会评审

    一、组织召开詹天佑大奖指导委员会和詹天佑大奖评选委员会联席会议,对各专业组提出的候选工程进行审查。

    二、由詹天佑大奖指导委员会根据候选工程情况研究确定入选工程数量。

    三、宣读投票规则,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该届入选工程。

    四、必要时,对于国计民生具有重大意义和影响的国家特大型工程可以授予“特别奖”。


    结果公示

    一、入选工程名单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网站进行15个自然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可有重点地对某些入选工程组织核查。

    二、入选工程经公示无异议即确定为获奖工程。 [1] 


奖励情况


    评选结果


2020年第17届

    2020年9月22日,作为我国土木工程领域科技创新最高荣誉奖,第十七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在京正式颁发,珠海歌剧院、南京长江第四大桥、郑州至徐州铁路客运专线等31项工程获奖。

    一、建筑工程(9项):重庆西站、中国散裂中子源一期工程、国贸三期B工程、京津城际天津滨海站(原于家堡站)、新疆大剧院、成都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珠海歌剧院、南京紫峰大厦、科威特中央银行新总部大楼项目。

    二、桥梁工程(3项):泰州长江公路大桥、南京长江第四大桥、云桂铁路南盘江特大桥。

    三、铁道工程(3项):新建拉萨至日喀则铁路、郑州至徐州铁路客运专线、云桂铁路。

    四、隧道工程(3项):南昌市红谷隧道工程、扬州市瘦西湖隧道工程、杭州市紫之隧道(紫金港路—之江路)工程。

    五、公路工程(2项):雅安至泸沽高速公路、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安徽段。

    六、水利水电工程(1项):四川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

    七、水运工程(2项):黄骅港三期工程、青岛港前湾港区迪拜环球码头工程。

    八、轨道交通工程(3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成都地铁二号线工程。

    九、市政工程(4项):上海长江路越江通道工程、珠海横琴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上海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除臭工程、武汉环东湖绿道工程。

    十、住宅小区工程(1项):太仓裕沁庭住宅小区工程。 [8] 


2021年第18届

    2021年9月27日,第十八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正式颁发,FAST望远镜工程、矮寨大桥、右江百色水利枢纽等30项工程获此殊荣。

    建筑工程9项: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工程;辰花路二号地块深坑酒店;东方之门;新建云桂铁路引入昆明枢纽昆明南站站房工程;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会展商务组团一期工程;苏州工业园区体育中心;曲江•万众国际;上海世博会博物馆;中国人寿研发中心一期。

    桥梁工程3项:重庆至贵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新白沙沱长江大桥及相关工程;昆山市江浦路吴淞江大桥整体顶升改造工程;矮寨大桥。

    铁道工程3项:新建西安至成都铁路西安至江油段;新建宝鸡至兰州铁路客运专线;新建肯尼亚蒙巴萨至内罗毕标轨铁路。

    隧道工程1项:国道317线雀儿山隧道工程。

    公路工程1项:岳西至武汉高速公路安徽段。

    水利水电工程1项:右江百色水利枢纽工程。

    水运工程2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防波堤工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四期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4项:郑州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工程;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一期工程;天津地铁3号线工程;济南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

    市政工程2项:杭州文一路地下通道工程;上海嘉闵高架路北段工程。

    水工业工程1项:北京槐房再生水厂。

    公共交通工程1项: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轨电车试验线工程。

    燃气工程1项:佛山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

    住宅小区工程1项:青岛瑞源•名嘉汇住宅小区。 [22]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奖杯上方为詹天佑站立状的铜像,下方为获奖工程名称、所获奖项名称、颁奖单位及颁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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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奖杯


精神文化

原则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评选坚持“数量少、质量高、程序规范”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回避制和监督制,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宗旨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评选体现创新性、先进性与权威性。创新性:获奖工程在设计、施工、管理等技术方面应有显著的创造性和较高的科技含量。先进性:反映当今中国同类工程中的最高水平。权威性:学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协同推荐与遴选。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促进先进科技成果应用于工程实践,创造优秀的土木建筑工程,特设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第二条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简称詹天佑大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于1999年联合设立,是“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奖项,是住房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全国建设系统工程奖励项目之一。

(注:“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奖”于2001年3月经国家科技部首批核准登记,包括詹天佑大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优秀毕业生奖。)

第三条 本奖项是我国土木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科技创新的最高荣誉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联合颁发,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等建设主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进行。

第四条 本奖项的奖励对象是:在科技创新(尤其是自主创新)和科技应用方面成绩显著的优秀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本奖项应充分体现“创新性”、“先进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 本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获奖工程一般不超过30项,必要时可设立“特别奖”。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及申报条件

第六条 本奖项评选范围包括下列各类工程:

一、建筑工程(含高层建筑、大跨度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小区工程等);

二、桥梁工程(含公路、铁路及城市桥梁);

三、铁路工程;

四、隧道及地下工程、岩土工程;

五、公路及场道工程;

六、水利、水电工程;

七、水运、港工及海洋工程;

八、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九、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燃气热力工程);

十、特种工程(含军工工程)。

第七条 申报条件

申报本奖项的单位必须是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团体会员。申报本奖项的工程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在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尤其是自主创新),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二、必须突出体现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代表性。

三、必须贯彻执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理念。

四、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质工程。

五、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对建筑、市政等实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是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核验的工程;对铁路、公路、港口、水利等实行“交工验收或初验”与“正式竣工验收”两阶段验收的工程,必须是已经完成“正式竣工验收”的工程。

第三章  参选工程的推荐与申报

第八条  提名推荐

根据本条例第二章所列的评选工程范围及申报条件,由下述几个推荐渠道各相关单位,组织对所属专业领域(地区)的工程项目进行遴选后推荐,每家推荐单位最多可以推荐参选工程三项。

一、建设、交通、水利、铁道等有关部委(单位)主管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工程学会或土木建筑学会(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港澳台地区受委托的相应组织;

三、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专业分会(委员会);

四、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等业内大型企业。

第九条 申报

一、在推荐单位同意推荐的条件下,由参选工程的主要完成单位(报奖单位)共同协商填报“参选工程推荐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的申报附件材料(附件1)。由第一报奖单位(即主申报单位)负责协调并提交推荐申报书及相关申报附件材料,并负责日后与各家报奖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二、参选工程的报奖单位应为该工程项目在技术创新与先进科技成果应用方面的主要完成单位(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和建设、监理单位等);每项工程的报奖单位原则上限报5家(其中施工单位的建安工作量应超过5000万元),对特殊工程可适当增减。

第四章  评选

第十条 评选原则

评选要坚持“数量少、质量高、程序规范”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回避制和监督制,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第十一条  评选机构

一、设立詹天佑大奖评选委员会,由各专业的土木工程资深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名;建立评委专家库,每届选取部分专家组成,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共同聘任。

二、设立詹天佑大奖指导委员会,负责工程评选的指导和监督。詹天佑大奖指导委员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等有关部门以及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的领导组成。

第十二条  专业预选

一、根据参选工程类型,按相近专业分成若干专业组,由预选评审组进行专业预选,提出候选工程报评选委员会。发挥专业专家的技术把关作用。

二、预选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各专业分会协办;预选评审组原则上以本学会的专业分会或其他相应专业领域的学会(或相近专业分会联合)为基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三、必要时,对于选出的工程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三条  评审大会评审

一、组织召开詹天佑大奖指导委员会和詹天佑大奖评选委员会联席会议,对各专业组提出的候选工程进行审查。

二、由詹天佑大奖指导委员会根据候选工程情况研究确定入选工程数量。

三、宣读投票规则,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本届入选工程。

四、必要时,对于国计民生具有重大意义和影响的国家特大型工程可以授予“特别奖”。

第十四条  公示

一、入选工程名单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网站进行15个自然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可有重点地对某些入选工程组织核查。

二、入选工程经公示无异议即确定为获奖工程。

第五章  奖励与颁奖

第十五条  奖励

一、对获奖工程的每个主要完成单位(报奖单位),授予詹天佑大奖荣誉奖杯、纪念奖牌及获奖证书。

二、在科技、建设及学术报刊以及学会网站上,公告获奖名单,在新闻媒体上介绍获奖工程,展示科技创新成果。

三、对每届获奖工程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工程集锦》大型图集等宣传材料。

第十六条  颁奖

在评奖年度(或次年初)隆重举行颁奖仪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经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16年6月起实施。


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土木工程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