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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2022-07-26     作者:     分享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


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

信用信息分类

信用信息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

得分

基本信用信息(80分)

企业基本

情况

(45分)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资质等级、从业范围、有效期限、从业人员姓名、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及类别、注册执业单位、岗位证书;信息填报不全的,1项扣3分

39分


每月20日系统自动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得6分,一次不满足扣0.5分(不考核技术工人数量),区外企业按照进疆信息登记人员对施工现场项目班组进行动态核查,一次不满足扣0.5分

6分


企业业绩

(10分)

近五年在疆内承揽工程业绩标A,1项1分

10分


合同履约情况

(8分)

按照施工合同落实施工组织与管理、施工质量与安全各项制度,未因不履行合同受到投诉举报,得8分。拖欠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投诉、举报案件属实的,每起扣2分。

8分


纳税情况(5分)

在评价期内依法纳税(疆内企业以统计机关推送数据为准,疆外企业以建设云统计系统报送数据为准);税务机关推送有逃漏税行为的,不得分。

5分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管理(12分)

评价年度内在建设云办理施工许可项目,50%以上项目有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上传并数据更新至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得12分,每月系统自动评价,未达到标准每次扣1分(项目报停工期间不计入评价)

12分


小计得分


此项得分


良好信用信息(最高70分)

获奖(表彰)信息(最高30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照最高奖项分值计算)

 

国家级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中国建筑行业中国质量奖(市场监管总局)(总包单位15分/项,参建单位7分/项)

15分/7分/项


国家优质工程奖(总包单位12分/项,参建单位5分/项)

12分/5分/项


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总包单位8分/项,参建单位3分/项)

8分/3分/项


国家级绿色建造竞赛(中国建筑业协会)、国家级绿色施工水平评价(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一等奖8分/项,二等奖6分/项,三等奖4分/项)

8分/6分/4分/项


国家级工程建设工法

6分/项


国家AAA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8分/项


绿色建筑(三星级)

6分/项


自治区级 (最高25分)

自治区天山奖(总包单位6分/项,参建单位3分/项)

6分/项


自治区建筑行业质量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6分/项


自治区市政金杯

6分/项



自治区绿色建造竞赛(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4分/3分/2分/项


自治区绿色建筑(二星级4分/项,一星级2分/项)

4分/2分/项


自治区级标准化工地示范样板项目(3分/项);地州市标准化工地示范样板项目(1分/项),接入自治区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0.5分/项)

最高10分


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

2分/项


地州市级     (最高20分)

获地州市级奖项(亚心杯、天马杯、博峰杯、红花杯、天鹅杯等)

3分/项


获地州市级专业奖项(结构杯、装饰奖等)

2分/项


科技创新(最高14分)(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按最高项分值计算)

国家建筑行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8分/项,二等奖6分/项,三等奖4分/项)

8分/6分/4分/项


国家建筑行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部)、国家优秀专利奖

8分/项


标准科技创新奖(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一等奖6分/项,二等奖4分/项,三等奖2分/项)

6分/项


建筑行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厅)

6分/项


自治区科技示范工程

4分/项


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4分/3分/2分/项


评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国家/自治区)

4分/2分/项


评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国家/自治区)

2分/1分/项


QC成果(一类成果3分,二类成果2分,三类成果1分)

3分/2分/1分/项


申请国家、自治区级或地方政府研发课题,国家级评审论证通过的科研课题每项4分,自治区级评审论证通过的科研课题3分,地州市级评审论证通过2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4分/3分/2分/项


参与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观摩(交流)会,高峰论坛、BIM大赛(获奖)等全区性比赛,1分/次,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2分/次

最高4分


承担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委托的授课评卷、技术咨询等(1/次)

最高2分


企业建筑行业发明专利(2/项)

最高6分


建筑行业实用新型专利(0.2/项)

最高2分


行业协会表彰的优秀施工企业(优秀项目部)(自治区2/项,地州市1/项)

最高4分


参加自治区建筑领域职业技能大赛

1分/次


编制标准(最高6分)

主编/参编已颁布的国家标准

5分/3分/项


主编/参编已颁布的行业标准

3分/2分/项


主编/参编已颁布的自治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2分/1分/项


就业贡献(最高10分)

企业在评价年度内吸纳中职、中技学生或使用本地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1年(含)以上(以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佐证材料)

0.1分/1人


社会公益(最高10分)

参与救灾、慈善公益宣传等活动受到自治区、地州市住建部门、人民政府表彰或官方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次)

最高2分


履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参与扶贫项目建设(1/10万元)

最高5分


参加自治区内公益慈善活动(含慈善捐款、赞助贫困学生、贫困户等),凭发票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1/10万元)

最高5分


企业在评价年度内,聘用疆内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1年(含)以上(1/人)

最高2分


小计得分

此项得分


不良信用

信息

企业

市场行为

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C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C级


支解工程、围标串标,受到行政处罚的

-20分/次

一年内有两次以上不良记录评定为C级

违法发包、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20分/次

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价结果客观真实的

-20分/次


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消防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消防事故,经认定由施工企业负主要责任

C级


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经认定由施工企业负主要责任

-20分/次


因拖欠分包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受到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理的

-20分/次


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C级


发生质量投诉,经认定属施工企业责任的

-10分/次


发生质量投诉,经认定属施工企业责任,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0分/次


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

-10分/次


经司法机关判决或裁定认定有其他合同违约行为的

-10分/次


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C级


小计得分


此项得分



信用评价总分

评价结果



评价日期



审核人



 

转自: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