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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技术标准:基本设计规定
发布时间:2022-04-24     作者:     分享到:

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技术标准:基本设计规定


一般规定


3.1.1  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结构方案设计,包括结构选型、构件布置;

    2 材料选用及截面选择;

    3 作用及作用效应分析;

    4 结构的极限状态验算;

    5 结构、构件及连接的构造;

    6 制作、运输、安装、防腐和防火等要求;

7 满足特殊要求结构的专门性能设计。

3.1.2  本标准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3.1.3  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且除偶然设计状况外,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设计情况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偶然组合或地震组合;

2 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可采用作用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

3.1.4 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有关规定。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整体结构的安全等级。

3.1.5 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时,应合理选择材料、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满足结构构件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并应符合防火和防腐要求。

3.1.6 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的变形和裂缝宽度应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根据工程类别,结构的变形和裂缝宽度容许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1.7 采用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的建筑工程除满足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和《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 138中关于型钢混凝土结构的有关规定。

3.1.8 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的设计应考虑施工技术水平与实际工程条件的可行性,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并制定相关的技术要求。


作用与作用组合


3.2.1  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荷载标准值的确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铁路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216、《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 10002、《公路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JTG 212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和《架空输电线路荷载规范》DL/T 5551的有关规定。

3.2.2  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计算构件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强度、疲劳时,动力荷载代表值应乘以动力系数。动力系数的取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 10002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的有关规定。高耸结构、桥梁结构的内力和位移分析应计入风荷载的静力和动力作用。特大型及复杂桥梁结构的风载体型系数宜通过风洞试验确定。

3.2.3  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荷载组合的分项系数、组合值系数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GB 50906、《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 10002、《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和《架空输电线路荷载规范》DL/T 5551的有关规定采用。

3.2.4 计算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进行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的疲劳计算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构造规定


3.3.1  钢管混凝土混合结构中钢管混凝土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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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当钢管外径大于等于2000mm时,宜采取减小钢管内混凝土收缩的措施。

3.3.2  偏心受压的钢管混凝土桁式混合结构宜采用斜腹杆形式;当弦杆间距较小或有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平腹杆形式。钢管混凝土桁式混合结构腹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腹杆宜采用圆钢管或钢管混凝土,也可采用其他型钢;

2  斜腹杆轴线宜交于节点中心;当杆件偏心不可避免时,应满足本标准第6.2.1条的要求;采用间隙K形连接节点时,腹杆端部净距不宜小于两腹杆壁厚之和;

3  平腹杆中心距离不宜大于弦杆中心距的4倍;腹杆空钢管面积不宜小于单根弦杆钢管面积的1/3;

4  腹杆和弦杆宜焊接连接,腹杆与弦杆的相贯焊缝,应沿全周连续焊接并平滑过渡,且不应将腹杆穿入弦杆内;

5  腹杆与弦杆连接的其他构造要求、焊缝计算及弦杆在连接处的受拉承载力计算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有关规定执行。

3.3.3 对于单肢钢管混凝土加劲混合结构,钢管混凝土部分的钢管外径(D)与结构外截面宽度(B)的比值不宜小于0.5且不宜大于0.75;对于多肢钢管混凝土加劲混合结构,钢管混凝土部分中角部钢管的外径(D)与结构外截面宽度(B)的比值不宜小于0.15且不宜大于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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