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2026年度下半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和《省应急管理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苏应急规〔2024〕1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26年度下半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共同负责初级注册安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应急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为加快我省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省近两年考实际情况,自今年起面向我省考生试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年两考”,其中下半年考试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部(7个)专业的《安全生产实务》,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实务》(主客观题)2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实务》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 7 个专业,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报考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已取得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在滚动周期内,应试人员在外省参加考试取得的成绩不予认可。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4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5 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2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
已取得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考其他专业类别的《安全生产实务》专业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取得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三)有关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6 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应试人员原则上在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就近报考;中央部属在苏单位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
六、合格标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 60%。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确定。
七、报名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网上报名日期为2026年7月16日9:00 至 7 月30日16:00,报名网站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tip/。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签订网上《报考承诺书》(附件1)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至7月31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tip/)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或已有账号,在登录页面登录,直接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如学历学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等)。
(二)报名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注册信息中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输入,请与当地考试报名机构具体联系。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九、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
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6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我省将于12月下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 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号码的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公布审查结果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5)。
5.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证书发放
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布审查结果5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本次考试通过人员所取得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在长三角区域内均予以认可,并可作为注册或者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十一、收费事宜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试行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4〕532 号)文件规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费65元/人,《安全生产实务》考试费70元/人。
十二、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应急厅〔2019〕43号)中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执行。可登录应急管理部网站
(https://www.mem.gov.cn)查看。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6年度下半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报考须知和报考承诺书
2.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3.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4.2026 年度下半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6 年7月10日
附件1
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附件,阅读完毕后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须知
一、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施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操作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承诺填报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字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二、签署《报考承诺书》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再提交证明材料。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共享信息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进行抽查和审查,考试结束后符合发证资格人员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抽查、审查、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实施联合惩戒的失信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相关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以邮件回执、到达本人短信等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向报名地考试机构提交变更申请。
四、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不按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限和方式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放弃审查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五、本考试报名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针对报名条件的不明事项,可向报名地考试公告中公布的咨询单位进行咨询。
报考承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规定内容已充分理解。在此基础上,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本人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否则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1. 报考人员注册/登录
2. 阅读《报考须知》并签署《考试承诺书》
3. 确认基本信息
4. 上传照片
5. 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6. 打印报考承诺书及报名表等文件
7. 等待资格抽查反馈
8. 支付考试费用
9. 打印准考证
注意:
1.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2.报名信息提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有效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和通讯地址等准确无误。注册信息中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输入,请与当地考试报名机构具体联系。报名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3.报名时如遇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附件2
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附件3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学历(学位)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1中专学历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
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2大学专科学历
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
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
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
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
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
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
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
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
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
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
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
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
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3大学本科学历
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4第二学士学位
5硕士学位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
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
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
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6博士学位
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附件4
2026年度下半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工作内容
7月16日9:00—7月30日16:00各设区市考区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网址详见各设区市人事考试网
7月16日—7月31日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8月4日前各考区上报有关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
8月7日前各考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
8月31日—9月4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9月4日各考区领取试卷、答题卡
考试时间9月5日
上午09∶00—11∶0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实务(7个专业)
9月7日各考区答题卡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12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
2027年1月上旬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
附件5
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9-12333、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59000251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请登录https://rsj.taizhou.gov.c
n/ztzl/tzsrsksfwpt/index.html“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9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0600050、80600051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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