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2024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兵团2024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7号),2024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5月18日、19日、25日举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5月18日、19日举行。为做好兵团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见《202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1)、《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3)。
三、报考须知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下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报考问答”了解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验,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见《202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4)
2. 2024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版)》。
四、报名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详情请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一)网上报名
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时间:2024年3月15日-3月28日。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
网上或现场核验时间:2024年3月15日-3月29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节假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15日-3月30日。通过资格核验的人员自行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打印
本年度考试统一在兵直(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
(一)成绩查询
2024年8月上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
(二)证书办理
1.电子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下载电子证书。
2.纸质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证书发放通知”查看证书发放进度,在首页“证书办理”栏目申领证书。
七、考试收费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规定标准,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科目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93元;“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科目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109元;“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科目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198元。二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建筑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科目考试费及考务费116元;“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科目考试费及考务费100元;“场地与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121元。
考试费及考务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的报考人员请于考后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电子发票”栏目自行下载。
附件: 1.202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docx
2.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docx
3.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docx
4.202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docx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202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 |
一级 | 5月 18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 19日 | 9:00-11:30(2.5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4:00-17:30(3.5小时) | 建筑设计 | ||
5月 25日 | 9:00-11:30(2.5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14:00-18:00(4.0小时) | 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 | ||
二级 | 5月 18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12:30-18:30(6.0小时) | *场地与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 19日 | 9:00-11:30(2.5小时) | 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 | |
14:00-17:00(3.0小时) | 建筑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 |
注:带*号的2个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2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50.一级注册建筑师 | 06.考全科 | 01.一级注册建筑师 | 1.建筑材料与构造 |
2.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 | |||
3.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4.建筑设计 | |||
5.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6.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051.二级注册建筑师 | 04.考全科 | 01.二级注册建筑师 | 1.场地与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2.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 | |||
3.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4.建筑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 |
附件3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关于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如下 :
一、报考专业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科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中专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城镇建设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一)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二)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三)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4
202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客观等作出承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考试使用规范、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五、参加知识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本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他位置书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2号绘图板、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人员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均应携带2B铅笔。
3.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及每页指定的栏目内,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并在封面规定区域的相应栏目内填涂准考证号。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主要线条不得徒手绘制。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页码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未按规定在指定区域作答或填涂准考证号的;
(3)试卷缺页的。
7.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经认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