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4年度青海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相关考试要求及安排,2024年度青海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6月1日、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时间 | 考试科目 | |
6月1日 | 9:00-11:3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公路、矿业工程) |
13:30-15:3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批次) | |
16:30-18:3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第一批次) | |
6月2日 | 9:00-11:3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 |
13:30-15:3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二批次) | |
16:30-18:3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第二批次) |
本次考试设置“省外考生考区”、“西宁市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六个考区,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考前实际居住地选择相应考区,原则上省外来(返)青的考生选择“省外考生考区”,居住地在黄南州的考生选择“海东市考区”,果洛州、玉树州的考生选择“海南州考区”。“西宁市考区”由于考场资源紧张,座位数量有限(8000个),先报先得,额满为止。
二、报名安排和流程
报考考试名称 | 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
1.发布报名公告 | 2024年3月12日 |
2.网上提交信息 | 2024年3月15日9时-2024年3月26日18时 |
3.网上资格审核 | 2024年3月15日9时-2024年3月26日18时 (系统自动审核) |
4.网上缴费 | 2024年3月15日9时-2024年3月27日24时 (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 |
5.准考证打印 | 2024年5月28日9时-2024年5月31日24时 |
6.考试 | 2024年6月1日、2日 |
7.成绩发布 | 2024年9月中旬(仅为预计时间) |
8.资格复核 | 成绩发布后45日内(仅为预计时间) |
9.领取证书 | 资格复核后30日内(仅为预计时间) |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一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根据《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青人专字〔2005〕257号),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二科”);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一科”)。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三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证明。
关于所能报考的专业请参照《二级建造师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请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专业选择相关专业大类。如考后发现专业不符按照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在报名过程中,如果更改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都将变为新考生,不保留通过科目的成绩。
四、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考后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4)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考务流程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操作 | 注意事项 |
第一步 | 登录及“人脸识别认证” | 1、登录报名系统:“账号登录”、“支付宝扫码登录”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三种登录方式任意一种都可以。 2、身份授权。 3、人脸识别认证:用手机端“支付宝”应用程序中“扫一扫”功能扫描进入【青海省人事考试】小程序完成人脸识别。 4、上传电子照片:上传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过的本人电子照片。 5、完成身份认证。 | 注册成功后考生须牢记密码,妥善保管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防被他人篡改信息,注册过的考生直接按要求登陆系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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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 签订承诺书、确认基本信息及照片确认 | 1、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性别、照片等信息是否正确。 2、点击“确认”。 | |
第三步 | 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 1、按系统设置字段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2、按要求上传部分材料电子版照片。 3、点击“提交”。
| 上传材料为: 1、报考级别为“考三科”的考生: (1)毕业证书原件照片; (2)居住地在青海的考生须在报名时上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页;工作地在青海的考生,需上传在青海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最近半年交纳社保证明照片(缴费情况明细原件)。 2、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除须上传第一条所列材料外,还须根据报考级别上传: (1)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的考生: ①《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照片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照片;②使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考条件的,还需上传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照片。 (2)报考级别为“考一科”的考生: ①《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照片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照片;②使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考条件的,还需上传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照片。 3、报考增报专业的新考生除须上传第一条所列材料外,还须上传: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合格证书照片。 上传材料清晰,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
第四步 | 网上缴费 | 点击网上缴费,按提示完成缴费。 | 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任何信息 |
第五步 | 报名成功 | 打印报名表。 | 报名表考生自己留存,考后复核时使用。 |
第六步 | 公布成绩及合格标准 | ||
第七步 | 资格复核 | 考生需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资格复核工作,逾期影响资格证书的发放。 | |
第八步 | 领取合格证书 |
六、资格复核
自2021年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全面实行考后审核制,考前不再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请报考人员报名前确认好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仍要报名并参加考试,考后将取消成绩或合格证书,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我中心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考后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请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后续公告或通知,报名过程中,考生务必保证所填字段及上传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调教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成绩或合格证书。
七、监督监管
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大纲: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度)为准。
(二)考生在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请考生在缴费前务必保证报考信息正确,尤其是“报考级别”与“报考科目”字段。
(三)外省考生,需具备在青海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最近半年交纳社保证明照片(缴费情况明细原件),方能报考。无以上证明材料的省外考生请严格按照属地化原则,不允许在青海省报名及参加考试,仍要报名并参加考试,考后将取消成绩或合格证书,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四)老考生请注意:在报名过程中,如果更改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都将变为新考生,不保留通过科目的成绩。
(五)本次考试设置“省外考生考区”、“西宁市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六个考区,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考前实际居住地选择相应考区,原则上省外来(返)青的考生选择“省外考生考区”,居住地在黄南州的考生选择“海东市考区”,果洛州、玉树州的考生选择“海南州考区”。“西宁市考区”由于考场资源紧张,座位数量有限(8000个),先报先得,额满为止。
(六)考生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携带物品和证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准考证“注意事项”或考前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七)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八)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九)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九、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0971-6146535(解答报考条件等相关问题,上班时间接听)
技术支持电话:962121(主要负责网报平台,可以解答报名系统相关问题,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3月12日
二级建造师专业对照表
分类 | 98-2004年专业名称 | 93-98年专业名称 | 93年前专业名称 |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 土木工程 | 矿井建设 | 矿井建设 |
建筑工程 |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 ||
城镇建设 | 城镇建设 | ||
交通土建工程 |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 ||
饭店工程 | |||
涉外建筑工程 | |||
土木工程 | |||
建筑学 | 建筑学 |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 |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 无线电物理学 |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 |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 ||
信息与电子科学 | |||
电子科学 与技术 |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 |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 |
微电子技术 |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 ||
物理电子技术 |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 ||
光电子技术 |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 ||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及应用 | 计算机及应用 | |
计算机软件 | 计算机软件 | ||
计算机科学教育 | 计算机科学教育 | ||
软件工程 | |||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采矿工程 | 采矿工程 |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 |
矿物加工工程 | 选矿工程 | 选矿工程 | |
矿物加工工程 | |||
勘察技术与工程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
应用地球化学 | 地球化学与勘察 | ||
应用地球物理 |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 ||
勘察工程 | 探矿工程 | ||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 测绘工程 | 大地测量 | 大地测量 |
测量工程 |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
地图学 | 地图制图 |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 |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 总图设计与运输 | ||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 |
海岸与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 ||
船舶与 海洋工程 | 船舶工程 |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 |
海岸与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 | ||
水利水电 工程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 |
水利水电工程 |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 |
热能与 动力工程
| 热力发动机 |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 |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 ||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 |||
热能工程 |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 ||
制冷与低温技术 |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 ||
能源工程 | |||
工程热物理 | |||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 ||
冷冻冷藏工程 | 制冷与冷藏技术 | ||
冶金工程 | 钢铁冶金 | 钢铁冶金 | |
有色金属冶金 | 有色金属冶金 | ||
冶金物理化学 | 冶金物理化学 | ||
冶金 |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
环境监测 | 环境监测 |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 ||
农业环境保护 | 农业环境保护 |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 金属材料工程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金属压力加工 | 金属压力加工 | ||
粉末冶金 | 粉末冶金 | ||
复合材料 | 复合材料 | ||
腐蚀与防护 | 腐蚀与防护 | ||
铸造 | 铸造 | ||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 锻压工艺及设备 |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
无机非金属材料 工程 | 无机非金属材料 |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 |
硅酸盐工程 | 硅酸盐工程 | ||
复合材料 | 复合材料 | ||
材料成形及控制 工程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 |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 ||
铸造 | 铸造 | ||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 锻压工艺及设备 |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
石油工程 | 石油工程 |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 |
油气储运 工程 |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 石油储运 | |
化学工程 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 |
化工工艺 |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 ||
高分子化工 | 高分子化工 | ||
精细化工 |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工业分析 | 工业分析 | ||
电化学工程 | 电化学生产工艺 | ||
工业催化 | 工业催化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
生物化学工程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微生物制药 | 微生物制药 | ||
生物化学工程 | |||
发酵工程 | 发酵工程 | ||
制药工程 | 化学制药 | 化学制药 | |
生物制药 | 生物制药 | ||
中药制药 | 中药制药 | ||
制药工程 |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
城市燃气工程 | 城市燃气工程 | ||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 |
计算机通信 |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工程 |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 |
应用电子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 ||
信息工程 | 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
广播电视工程 | |||
电子信息工程 | |||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 |||
电子与信息技术 |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 刑事照相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 |
机械设计及制造 |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 ||
机车车辆工程 | 铁道车辆 | ||
汽车与拖拉机 | 汽车与拖拉机 | ||
流体传动及控制 |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 ||
真空技术及设备 | 真空技术及设备 | ||
机械电子工程 |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 ||
设备工程与管理 | 设备工程与管理 | ||
林业与木工机械 | 林业机械 | ||
测控技术 与仪器 | 精密仪器 |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 | |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 ||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 ||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 ||
几何量计量测试 | 几何量计量测试 | ||
热工计量测试 | 热工计量测试 | ||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 测控技术 与仪器 | 力学计量测试 | 力学计量测试 |
无线电计量测试 | 无线电计量测试 | ||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过程装备与控制 工程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
电气工程及其自 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 ||
电气技术 |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 ||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 ||
光源与照明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工程管理 | 管理工程 |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 |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 |||
国际工程管理 |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
工业工程 | 工业工程 | ||
相近专业 | 航海技术 | 海洋船舶驾驶 | 海洋船舶驾驶 |
轮机工程 | 轮机管理 | 轮机管理 | |
交通运输 | 交通运输 |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汽车运用工程 | ||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 |||
自动化 | 流体传动及控制 |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 |
工业自动化 |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 ||
自动化 | |||
自动控制 |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 ||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 ||
生物医学 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 |
核工程与 核技术 | 核技术 |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 |
核工程 |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 ||
工程力学 | 工程力学 | 工程力学 | |
园林 | 观赏园艺 | 观赏园艺 | |
园林 | 园林 | ||
风景园林 | 风景园林 | ||
相近专业 | 工商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企业管理 | 企业管理 | ||
国际企业管理 | 国际企业管理 |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
工商管理 | |||
投资经济 | 投资经济管理 | ||
技术经济 | 技术经济 | ||
邮电通信管理 | |||
林业经济管理 | 林业经济管理 |
注: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