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人社考〔2022〕20号
关于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2〕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五个专业方向选择报考。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中的考试介绍)查询。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
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组织及考区设置
为有利于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实行就近报名。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承诺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对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置省直考区。
各地住建或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要求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自2022年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上、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专业案例》(上、下)不再配装客观题科目答题卡。参加上述科目的应试人员,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需严格按照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专用答题卡首页指定区域,解答步骤按题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即题号对应的黑色边框之内)作答。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作答方式不变。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3日9:00—9月19日17:00。
(二)网上注册和资格核查时间
2022年9月13日9:00—9月20日17:3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3日9:00—9月21日18: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10月31日9:00—11月6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5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2022年11月6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8:00—11: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14:00—17: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审计、统计等14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543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湖北省注册化工工程师等6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234号)的规定,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附件6。
六、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抽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和考试组织安全。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报考注意事项
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
4.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
5.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6.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依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6日
附件1
202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2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
202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⑶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⑵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⑶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⑷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⑸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⑹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⑺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勘察技术与工程;②土木工程;③水利水电工程;④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地质勘探;②环境工程;③工程力学。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船舶与海洋工程;②水利水电工程;③土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水利水电工程;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③农业水利工程;④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⑵相近专业:①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②船舶与海洋工程;③土木工程;④工程力学;⑤交通工程;⑥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⑦机械设计制及其自动化;⑧给水排水工程;⑨热能与动力工程;⑩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四.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⑵相近专业:①自动化;②电子信息工程;③通信工程;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暖通空调
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相近专业:①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②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③环境工程;④安全工程;⑤食品科学与工程⑥热能与动力工程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给水排水
本专业:给水排水工程。
相近专业:环境工程。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动力
本专业:①热能与动力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③化学工程与工艺;④食品科学与工程。
相近专业:①飞行器设计与工程;②飞行器动力工程;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④油气贮运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六.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化学工程与工艺;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④制药工程;⑤轻化工程;⑥食品科学与工程;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环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七.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环境工程;②环境科学;③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④农业资源与环境;⑤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⑵相近专业:①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②给水排水工程;③热能与动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⑥化学工程与工艺;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22年 | |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2022年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2022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21年 | ||
相
近
专
业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22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2022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21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2021年 | |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九、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18年 | 6年 | 1991年 |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18年 |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17年 | 8年 | 1989年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16年 | 9年 | 1988年 | ||
相
近
专
业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17年 | 8年 | 1989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16年 | 9年 | 1988年 | ||
专科毕业 | 7年 | 2015年 | 10年 | 1987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2014年 | 12年 | 1985年 |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学 历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本专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桥梁与隧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20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19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18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16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15年 | |||
相近专业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18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16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15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2013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12年 | |||
不具备 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
十一.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参照《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
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本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自动核查: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符合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报考专业考试应上传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扫描件,进行在线核查
在线人工核查: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7.国(境)外学历、学位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三)报名核查
8.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已作出承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9.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10.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线人工核查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自动核查通过的。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请考生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在报名结束前到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需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和武汉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8.本次报名不设现场人工核查,请考生尽量选择承诺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附件3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年)
序号 | 专业 分类 | 执业范围 | 专业划分 |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1 | 土木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专业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水道及港口工程 港口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 航道(或整治)工程 |
相近专业 | 船舶与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土木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交通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船舶与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建筑工程 结构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城镇建设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桥梁工程 铁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 | |||
其它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
1 | 土木 |
水利水电工程
| 本专业 |
水利水电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农业水利工程
水务工程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勘查技术与工程
资源勘查工程
地质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 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 土木水利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水工建筑力学 水利水电 水电站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水利规划 水能利用 陆地水文 水力学及河流海岸动力学 水资源与海洋工程 河流力学及治河工程 水文气象 水库经济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 机电排灌工程 农村水电站 水务工程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土壤、土壤改良 沙漠治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勘查技术与工程 勘察工程 资源勘查工程 地质矿产勘查 地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水利水电地质工程 |
1 | 土木 |
水利水电工程 | 相近专业 |
船舶与海洋工程 风景园林 园林 林学 农学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工程力学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 | 船舶与海洋工程 港口工程 风景园林 园林 林学 农学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结构工程 岩土工程 工程力学 桥梁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给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电站动力设备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及工艺设备 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 工程机械 水力机械 水利机械 金属结构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技术 工业自动化 自动控制 水电站自动化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土地与环境 环境科学 环境学 生态学与环境生物学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工程管理 水利经济 技术经济 |
其它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
2
| 公用设备 | 暖通及空调工程 | 本专业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
相近专业 |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安全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消防工程 |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热能与动力工程 制冷与低温技术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消防工程 | |||
其它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
动力工程 | 本专业 |
能源与动力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热能与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含锅炉、涡轮机、压缩机等) 热能工程 制冷与低温工程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煤化工(或燃料化工)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 ||
相近专业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动力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 飞行器动力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油气储运工程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 |||
其它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
2 | 公用设备 |
给排水 工程
| 本专业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相近专业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工程 | |||
其它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
3 | 电气 | 发电、传输工程
供配电 工程
| 本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农业电气化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
相近专业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微机电系统工程 机电技术教育 光源与照明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信工程及管理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 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 自动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部分)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部分)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工程 信息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通信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 |||
其它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
4
| 化工 | 化工工程 | 本专业 |
化学工程与工艺 应用化学(工) 能源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制药工程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轻化工程 纺织工程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工程 其他 |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技术 生物化工(部分)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工业催化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 日用化工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应用化学(工) 能源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 复合材料(部分)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复合材料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部分) 化学制药、制药工程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轻化工程、皮革工程 制浆造纸工程 染整工程 纺织工程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粮食工程、制糖工程、 油脂工程、烟草工程 农产品储运与加工(部分) 乳品工程、酿酒工程 生物化工(部分)、生物化学工程(部分) 发酵工程 如林产化工 |
相近专业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其他 | 化工机械与设备、化工过程机械、化工机械 环境工程、环境监察 安全工程 如石油工程 | |||
其它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
5 | 环保 | 环保工程 | 本专业 |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环境生态工程 环保设备工程 资源环境科学 | 环境工程 环境监察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地球环境科学 生态学 环保设备工程 资源环境科学 资源科学与工程 |
5 | 环保 | 环保工程 |
相近专业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水质科学与技术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土木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安全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 水质科学与技术 给水排水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能源工程 土木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资源与海洋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其它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教育部2012年9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4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
专业划分 |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本专业 | 土木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交通运输 交通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工程管理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交通土建工程 公路工程 道路工程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道路与桥梁工程 公路与桥梁 桥梁与隧道 公路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 市政工程 机场工程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 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森林道路与桥梁工程 森林采伐与运输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结构工程 岩土工程 地下工程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公路项目管理 公路工程管理 城镇建设 道路工程测量 交通规划 建筑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
相近专业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地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森林工程 风景园林 城乡规划 农业水利工程 工程造价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 航道(或整治)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 军港建筑工程 水道与港口工程 |
相近专业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测绘工程 勘查技术与工程 资源勘察工程 水务工程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海洋工程与技术 交通管理工程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海岸与海洋工程 勘察技术与工程 资源勘察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水工建筑力学 水利水电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工程测量 地质工程 工程力学 工程监理 城市规划 |
其他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注:1、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等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2、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所学专业在“参照表”中未列出的,可在申报材料时,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的意见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附件5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专业划分 |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本专业 | 土木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交通运输 交通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工程管理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交通土建工程 公路工程 道路工程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道路与桥梁工程 公路与桥梁 桥梁与隧道 公路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 市政工程 机场工程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 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森林道路与桥梁工程 森林采伐与运输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结构工程 岩土工程 地下工程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公路项目管理 公路工程管理 城镇建设 道路工程测量 交通规划 建筑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
相近专业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地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森林工程 风景园林 城乡规划 农业水利工程 工程造价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 航道(或整治)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 军港建筑工程 水道与港口工程 |
相近专业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测绘工程 勘查技术与工程 资源勘察工程 水务工程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海洋工程与技术 交通管理工程 |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海岸与海洋工程 勘察技术与工程 资源勘察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水工建筑力学 水利水电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工程测量 地质工程 工程力学 工程监理 城市规划 |
其他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017.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01.基础 | 01.基础.港口与航道工程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078.注册环保工程师
| 01.基础 | 01.基础.环保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环保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077.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01.基础 | 01.基础.工程规划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工程规划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076.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
| 01.基础 | 01.基础.水工结构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水工结构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075.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01.基础 | 01.基础.工程地质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工程地质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074.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01.基础 | 01.基础.工程移民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工程移民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073.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01.基础 | 01.基础.水土保持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水土保持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020.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01.基础 | 01.基础.道路工程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道路工程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附件6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依据
考 试 项 目 | 收 费 标 准 | |||||
基 础 考 试 | 专 业 考 试 | |||||
科 目 | 标 准 | 科 目 | 标 准 |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 | 基础考试(上) | 64元/科 | 专业考试(上) | 72元/科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考试(下) | |||||
二级 | —————— | 专业考试(上) | 75元/科 | |||
专业考试(下) |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基础考试(上) | 64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64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75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港口与航道 | 基础考试(上) | 83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80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80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道路工程 | 基础考试(上) | 70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65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69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水利 | 工程 | 基础考试(上) | 73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75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80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水工 | 基础考试(上) | 73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75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80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工程 | 基础考试(上) | 73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75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80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工程 | 基础考试(上) | 73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75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80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水土 | 基础考试(上) | 73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75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80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给水排水 | 基础考试(上) | 64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65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69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暖通空调 | 基础考试(上) | 64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68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72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动力 | 基础考试(上) | 64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70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75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供配电 | 基础考试(上) | 64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65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69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发输变电 | 基础考试(上) | 64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68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72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基础考试(上) | 70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70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75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基础考试(上) | 70元/科 | 专业知识(上) | 70元/科 | ||
专业知识(下) | ||||||
基础考试(下) | 专业案例(上) | 75元/科 | ||||
专业案例(下) | ||||||
收费依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