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2021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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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2021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新建建〔2021〕22号)要求,我厅组织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区667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了2021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形成2021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厅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提交及7月19日后因企业建设云人员信息变更产生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8月5日—8月19日。
联系电话:0991-8837428
电子邮箱:651919590@qq.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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