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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2022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7     作者:     分享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各相关协会、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22〕7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22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特此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日



2022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的有关工作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22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的65条具体措施等专题宣传,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各类风险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2年6月1日至30日开展,“安全生产南粤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宣讲活动。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内容要义,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地。二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专题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三是开展专题宣讲。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组织学习,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二是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执法专题宣传。各地要积极宣贯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2022年第一批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开展典型执法案例展示交流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三是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宣传贯彻和政策解读,将《标准》作为监督执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水平。四是推动安全理念根植人心。各地要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企业员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拓宽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施工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深化群防群控、联防共治。

    (三)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和落实整改。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周密部署,压实责任,明确路线图、时间表,采取精准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攻坚,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向纵深开展。二是要把握好时间节点。7月底前对本地区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整改;9月底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三是要突出重点任务、抓好三个结合。开展治理行动过程要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要注重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相结合,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联动相结合,治理当前问题和夯实长远基础相结合。

    (四)认真夯实城镇燃气安全基础。围绕落实我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燃气安全治理。采取与重点燃气企业共建支部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形成合力抓好燃气安全管理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城镇燃气应急救援演练,会同中山市认真筹备演练工作,实现以演促练、以练促战、以战促训的目标,切实提升全省城镇燃气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在六月份集中组织开展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地督导,由厅领导带队分赴各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抓好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

    (五)开展“六大活动”增强全行业安全防范意识。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咨询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提升安全防范技能。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要动员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建筑施工人员等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水平。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云观摩”交流活动。各地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运用“云观摩”工地交流方式集中线上展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危大工程管控和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装配式建造等内容,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省厅推荐5个项目(见附件3)作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可供观摩项目名单。四是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在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地区防疫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五是组织开展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建筑安全协会将于6月份联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通过组织专家到省内边远地区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有效提升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组织专家到部分地区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六是开展“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工作,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实际,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六)积极发挥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打击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强化燃气安全事故追责,严厉查处建筑施工劳务派遣违规用工行为,联合媒体报道进展成效,曝光突出问题。从6月至1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在本地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我厅报送情况。同时,结合我厅和属地政府组织的大检查工作,每月向我厅推荐1个高质量的曝光案例。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和户外大屏等平台持续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12350举报投诉热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具体明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工作措施,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相关活动的开展。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的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和到基层工地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活动全覆盖。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等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关系,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认真总结报告。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请于6月2日前报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7月5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总结、统计表(附件2)(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分辨率要求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

    

附件:

1.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示范项目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