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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印发《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作者:     分享到: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建科发﹝2022﹞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建筑节能和科技各项工作考核要求和任务指标,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要点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省委省政府任务目标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体制机制革新和科技创新融合为支撑,推动行业技术试点示范推广应用,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水平提升,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清洁能源利用规模,开展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加强绿色建材扩大应用,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年度工作目标

       全省城镇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到60%,力争达到7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4%,力争达到26%;组织建设地热能建筑供热180万平方米。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1.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陕西省《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市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城乡建设领域的实施方案,并列出重点任务,细化指标。

       2.积极协调对接省级相关部门,按照省级《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顺利进行。

       3.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清洁能源、绿色建材与新型墙材、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强工作推进力度,加快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步伐,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有序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1.参照省、部有关文件及要求,发布、实施《陕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时限、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指导全省城乡建设领域全面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2.建立完善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计算、统计、监测标准和体系。参考住建部碳排放计算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统一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计算标准,建立完善系统性长期性的统计及监测体系,进一步发挥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际作用,对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做到统一标准、数据准确,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3.构建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全省各地市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全省通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的省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明确相关指标,对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三)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水平提升

       1.启动《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修订工作。根据立法程序,开展立法调研,完善绿色建筑刚性规定内容,推进条例修订工作。

       2.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定期对各市进行评价核查,通报评价核查结果,力争确保2022年度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到70%的工作目标。制定印发《陕西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推进绿色建材产品采信及推广应用工作,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3.加强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闭合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

       4.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现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保持100%。全面实施《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组织编制发布《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技术规定》、《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等技术规范。

       5.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绿色县城建设等,将建筑节能低碳改造提升作为基础类改造内容,稳步推进全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6.加强试点示范引领。积极发挥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加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各地应根据当地条件培育1-2个超低能耗建筑重点示范项目,引导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1.继续指导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按照新阶段对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要求,会同相关厅局起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指导各市制定加大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配套鼓励措施,为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持续扩大建设规模。按照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增加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规模,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要求,力争确保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6%的工作目标。

       3.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对全省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立“四清一责任”管理机制,推动项目落实。

       4.引导产业基地规模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建设。培育一批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发挥好现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激发市场和企业活力。

       5.拓展装配式钢结构建造技术的应用。在全面推进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为主的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基础上,加大拓展装配式钢结构在办公楼、医院、学校、停车场等为重点的公共建筑及道路桥梁、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中的应用。

(五)推进行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

       1.落实《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十四五”规划》,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和行业发展面临的技术制约问题,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试点示范。

       2.落实《陕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积极推广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技术,以关中地区为重点,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扎实抓好项目建设。

       3.加强技术推广应用,发布“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与省地调院合力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卫星遥感技术应用。

       4.围绕绿色建造、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城市更新、绿色低碳建筑等重点技术领域,积极组织行业主体积极申报部省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配合做好部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同时,规范和加强厅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六)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

       1.做好绿色建材产品采信入库工作,定期发布绿色建材采信应用入库产品目录。指导各地市按照职能分工,协同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

       2.组织开展绿色建材工程应用试点示范,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协同行业协会、相关机构积极宣传和推广绿色建材产品,推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