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科委字〔2025〕16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工程建设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促进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我会决定继续开展“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经过单位或专家提名。
(一)单位提名
各行业工程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或本地区的提名工作。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由集团公司总部组织提名。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工程建设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每人限提名1项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2023年修订稿)》及其评审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最高科技奖候选人应是195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工程建设领域工作不少于25年。被提名候选人主要面向企业科技工作者,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扎根科研一线,努力探索科学前沿、勇攀科学高峰。
2. 巾帼创新奖候选人应是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工程建设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不少于20年。被提名候选人主要面向企业女性科技工作者,鼓励广大女性科技人才在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创造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
3. 青年创新奖候选人应是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工程建设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不少于8年。被提名候选人主要面向企业青年科技工作者,鼓励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事业。
4. 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提名项目,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其中,一等奖和二等奖提名项目(不含创新工程)的整体技术应用须在2年(含)以上,或在2个工程上得到应用。
5. 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提名项目应来源于正式立项的科研课题,且应在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其中,一等奖应来源于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或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立项课题。
6. 技术发明奖提名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应取得有效发明专利,且排名前三的主要完成人应是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7. 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应取得有效发明专利,且专利的发明人至少有1人应是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8. 科技进步奖(创新工程)提名的工程,应是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且至少1项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的整体工程;工程质量优良,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不良社会影响;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4年以内。
9. 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提名的团队,应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最高等级奖励(成果或工程类),且团队带头人应是获奖成果的前三完成人。
10. 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提名项目应提供1名及以上院士或熟悉该项目技术领域的知名专家的推荐意见。
11.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1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主要完成人。
12. 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提名项目所提供的专利,不得与已获奖项目或当年其他提名项目的专利重复。
13. 2024年通过形审但未获奖的项目,不得在本年度申请提名相同等级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再次申请提名须间隔1年。
14. 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管干部完成人提名前须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15. 鼓励“一带一路”科技创新成果积极申报。
(四)提名程序
1. 提名申请。单位提名的,提名项目数量原则上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2)执行。专家提名的,由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3),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提名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2. 卡号发放。科委办公室于4月15日前,向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发放提名账号和密码。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及提名项目(人选)按照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一)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账号和密码登录“中施企协科技工作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cacem.com.cn),在线完成提名书的填写、上传和提交。
(二)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提名书的主件须从提名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签字盖章后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三)最高科技奖、巾帼创新奖和青年创新奖的候选人须提供视频简介(应为MP4格式,不超过200M),视频时长5分钟,电子版上传至提名系统。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主要创新业绩及代表性成果、取得知识产权及获奖情况、客观评价、社会贡献等。
(四)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含创新团队)的提名项目须提供视频简介(应为MP4格式,不超过200M),视频时长5分钟,电子版上传至提名系统。主要内容包括:立项背景和总体思路、关键技术和创新点、指标先进性和知识产权、客观评价、推广应用情况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提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补充材料。
(一)单位提名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提名函应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
1. 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审核情况及数量、《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4)。
2. 提名书原件1份,应内容完整真实,盖章签字清晰有效。
3.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5),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二)专家提名
提名书原件1份。由提名专家直接快递到中施企协科委办公室。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1. 网络填报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31日。
2. 请各提名单位于6月5日前,将纸质提名函和提名项目(人物奖和创新团队)的提名书邮寄到中施企协科委办公室。
3. 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一等奖提名项目,通过网评后再提交纸质版提名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等奖和三等奖提名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提名书。
四、联系方式
陈虹文 010-63253477
孙 鹤 010-63253419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电子邮箱:keji@cacem.com.cn
附件:1.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内容及要求
5.专家推荐意见表
6.回避专家申请表
7.应用证明(样式)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