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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印发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4-12-19     作者:     分享到: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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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建金〔2022〕82号)印发后,各地认真落实,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我部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10日


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

序号

工作内容

主要举措

经验做法

健全制度机制,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推进全省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每周调度重点问题数据整改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汇总解决措施。每月通报数据质量评估、问题数据发生率等情况,推广数据质量提升典型做法,督促指导各城市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2.天津、广州、榆林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数据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数据质量提升各项工作。广州设置首席数据官,组织制定数据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榆林成立数字发展中心作为数据管理主责科室,健全科室间工作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数据质量提升工作。

3.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市大数据发展局制定《日照市数字公积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纳入计划内容,建立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以“用数”倒逼数据质量提升,形成“治数”和“用数”循环互促的数据质量提升工作路径。

(二)完善制度规范

1.深圳、成都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构建“1+5”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制度,以《信息化管理办法》为主,配套《数据标准管理制度》、《数据治理办法》、《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数据资源共享和使用管理规定》、《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细则》等5项制度,有序建立起数据采集、共享、应用、安全、存储等管理运行机制。

2.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数据基础管理制度,出台《数据标准管理办法》、《元数据管理办法》、《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数据共享管理办法》、《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5个管理办法和《数据仓库设计规范》、《数据资源接入规范》、《数据服务开发规范》等3个技术规范,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有力促进了数据质量提升。

(三)强化内部考核

1.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数据规范采集、封存账户清理、历史遗留数据清理、业务档案清查等列为各科室、管理部和业务办理人员绩效考核内容。

2.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并采用月度打擂模式对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评议。逐月对各管理部及相关科室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推进情况考核打分,月度考核情况计入年终总评。

3.昆明、漳州、福建省直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数据质量提升纳入受委托银行年度考核范围,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数据质检工具等提示的问题数据进行逐项梳理,形成问题数据清单发至各受委托银行,并对问题数据整改情况进行考核。

(四)加强培训交流

1.黑龙江、云南、辽宁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现场会,邀请专家就数据质量提升路径、数据治理场景创新等方面进行讲解。组织专家赴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开展现场服务指导,做到省内服务指导全覆盖。

2.上海、乌鲁木齐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业务操作手册,围绕数据质量提升工具应用、规范操作等方面,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一线操作人员数据质量管控技能。

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到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聘请银行数据治理专家担任顾问。


注重源头管理,实施常态化质量管控

(五)摸清数据资源底数

1.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对核心业务系统、综合服务平台、外部共享平台的数据进行全面盘点,建立缴存、提取、贷款、共享、渠道等13大主题域、43个子域、662个数据实体、11934个数据项,形成数据资产目录。

2.常州、扬州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汇聚业务办理、客服咨询、用户行为以及系统日志等各类数据。按照基础数据、数据模型、指标数据等不同维度,自动盘点数据资源,形成系统化数据资产目录,全面摸清数据资源底数。

(六)落实源头管控措施

1.深圳、大连、长春、厦门、马鞍山、上饶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系统控制和逻辑验证,将数据质量控制规则嵌入业务流程,并充分利用共享数据实现数据自动返显、自动核验,规范数据采集。

2.天津、重庆、邯郸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用户管理系统,实现缴存人、缴存单位等基础信息的统一管理。以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为唯一标识,整合各业务环节中的相关信息,有效解决多源数据采集造成的信息不一致问题。

(七)实施常态化质量检核

1.安徽、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托省级平台建立常态化报送数据核对机制,每月根据业务运行数据自动生成报表,与各城市填报的统计数据进行比对,找出数据差异,按月通报各城市并指导做好整改。

2.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核心业务系统中新增数据质量检核子系统,定期筛查问题数据;应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检核、数据回流等功能,建立本地报送数据明细表,常态化开展比对工作,逐项查找报送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的差异。

施行闭环管理,做好分类整改工作

(八)健全闭环整改机制

1.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省级智慧公积金平台增加数据质量管控功能,制定了600余项数据检核规则,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检核,自动生成检核报告。将问题数据反馈各城市进行核实处理,整改完成后进行再检核,形成“采集-检核-反馈-治理一再采集一再检核”的常态化数据质量管控机制。

2.德州、保山、遵义、西安、岳阳、大兴安岭、嘉兴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数据质量管控系统,实现与核心业务系统衔接,将数据检核、问题数据分发、数据整改审核等纳入系统管理,形成“问题可见、流程可控、成果可视”的闭环管理。

(九)协同整改问题数据

1.重庆、太原、鹤壁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APP、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增加单位缴存登记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功能,引导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更正完善相关信息;增加服务提示功能,对存在多账户的缴存人提示办理账户合并,对离退休人员提示可办理提取。

2.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贷后信息管理系统,组织20家业务受托银行开展贷款数据专项清理,通过取数、自检、补录、检查、入库的闭环流程,完成300余万笔结清和未结清贷款数据清理,推动实现存量贷款数据的完整、规范、准确管理。

(十)集中开展专项清理

1.深圳、厦门、扬州、杭州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日期、特殊字符等数据格式错误,由数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充分论证,制定批量数据整改方案,经数据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启动专项整改。做好数据备份、变更记录留存等工作,确保数据整改操作可追溯。

2.浙江省直、合肥、银川、马鞍山、延安、柳州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用“五步法”开展睡眠账户集中清理。第一步,充分利用数据共享手段,对单位和个人账户各类信息进行应补尽补;第二步,结合缴存基数调整、单位年检等业务办理,引导单位核对、更正缴存信息;第三步,利用线上线下全媒体宣传渠道,发布睡眠账户清理公告;第四步,通过智能外呼、短信、单位告知等方式提醒缴存人办理相关业务;第五步,实施“7×24小时”智能审批服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让金回家”行动,与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部省数据平台定期开展信息核查,动态获取缴存人死亡、离退休、异地缴存等信息;与电信运营商定期比对精准获取睡眠账户缴存人联系方式;与缴存单位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等部门定期核查异常账户的身份信息,通过组织调查等方式甄别身份,完善账户信息,引导缴存人自主办理账户转移、销户提取等业务。